编者荐语:
财税是门高深学问,但是又缺乏系统性学习机会。CRAM虽然在退出课程与财务思维课程中涉及到这块内容,但也没有把税收篇章系统整理过,正好借此机会我们学员发表这篇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 1
综合开发中的“大税筹”
在高周转模式下,地产商经常采用销售+持有方式捆绑获取项目,项目税筹需先关注投资开发阶段的“大税筹”,后期运营阶段的“小税筹”是细水长流的小效益。在大盘视角下,影响持有商业的税筹方式一般有五点。
a、土地计价
土地计价是在投资阶段涉及到商业地价分摊;如果项目排布和总地价确认,最理想、稳定的土地计价方式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自持部分地价单价,锁定自持物业土地成本。
b、报建组合
报建组合是在设计/报建阶段影响地价分摊;一般不同规证之间按占地面积分摊地价,同规证按建筑面积分摊地价,需从产品、报建组合和税筹三方面综合考虑自持/可售物业的排布组合。
c、成本分摊
指开发阶段通过成本专属化、工程合同约定等方式尽量降低自持物业开发成本;公建配套部分成本尽量确认至销售物业。
d、持有/销售节奏
合理安排销售和持有的开发节奏,销售物业可充分利用持有物业前期亏损抵扣税前利润,实现所得税税负降低。
e、摘牌公司
自持物业是否设置单独公司摘牌,需综合评估持有物业退出税筹效益以及和销售物业盈亏互补税筹效益的利害关系。
# 2
招商运营中的“小税筹”

运营期税费中房产税和增值税是核心,以成都武侯大悦城为例,2023年4059万税费成本中房产税就高达3411万,“小税筹”的核心就是筹划“房产税”和增值税。
成都武侯大悦城税费

收入项中,租金收入、停车场收入等属于不动产租赁收入/租赁服务,需缴纳房产税,简易计税模式增值税率为5%,一般征收模式增值税率为9%。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属服务收入/商务辅助服务,增值税率为6%,无需缴纳房产税。
同等收入下,认定为“管理费/服务收入”的占比越大,对于税筹越有利。

# 3
房产税基础常识
购物中心房产税计缴方式分为从租和从价两种,目前市场上大部分购物中心均是采用两种组合计缴:产生租金收入的租期内从租,空置期、免租期从价。
常见业务动作
在组合计缴的模式下,衍生出四种常见的业务动作要求:
a、计租面积
如果租赁合同中采用使用面积(GLA),项目的公区空间会被认定为空置,需按照从价计缴房产税,因此租赁合同模板中会有一个建筑面积口径的计租面积,从而规避项目存在“空置”空间。
b、租金拆分
物业管理费和推广费无需缴纳房产税,且增值税税率低。招商和品牌方谈商务条件谈打包价,商场方从打包价中拆分出物业管理费和推广费,从而降低房产税缴纳基数。
对于部分纯扣的租户,也需要拆分扣点作为物业管理费或者推广费以实现税筹。
c、装修管理费转租金
项目竣备后如无租期覆盖,空置部分需从价计缴房产税。延长品牌的合同租期覆盖装修期,将装修管理费约定为租金。房产税以较低的租金从租计缴,实现税筹。
d、规避“免租”
如合同中出现经营免租期,需“从价”缴纳房产税,将后期租金收入前置匀摊,或者在免租期不免物业费的情况下将物业费合同中约定为租金,经营免租期变经营折扣期,房产税可以以较低租金从租计缴。
两个特殊城市


整租税筹空间
房产税起征时间
正常情况下,房产税纳税从竣工验收次月开始。实务中会存在较特殊的情况是未竣备开业,此类情况一般以“开业日”作为房产税起征时间。
对于“部分商家提前试营业”的情况,需前置和财务做好税务筹划,规避大面积从价房产税产生。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停车场房产税
停车场需要缴纳房产税,目前大部分项目均是按照停车场收入从租计缴房产税,也有部分地方税局要求按照从价计缴。


部分项目也会通过将停车场整租给关联公司(如物业公司)实现房产税税筹,在首创奥莱REITs招募书中,济南首创奥莱2021年房产税为642.33万元,2022年降至478.03万元,招募书解释为:“2022年税金下降主要系停车场管理方式调整,房产税计税方式变更所致”。笔者猜测“管理方式调整”有可能是停车场做了整租。

# 4
增值税基础常识
增值税计税方式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及服务等支付的增值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开发期进项税影响

对EBITDA影响

“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税负率同样也是一个重要的资管指标,财务的各项税筹动作浸润在业务的方方面面,前端业务同事同样需要了解“税”的基本原理,业财融合。

